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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7日 環部水字第1131069978D號
主 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二條附表 一至附表五、附表八修正總說明。
說明: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係依水污染 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六條之一訂定,自九十七年五月十三日訂 定發布,歷經四次修正,已依污染特性及違規情節,分別訂定適用之違規 態樣處分點數、基數及加重或減輕裁量之認定方式,建立裁量之準據。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
(二)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三)聯絡人:郭先生
(四)電話:(02)2311-7722分機282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檔案下載:
中華民國113年11月7日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水污法裁罰準則修正發布4大重點
資料來源:環境部 (環部水字第1131069978D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