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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境部針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規
Sep 16 , 2025

環境部針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有下列修改事項:

  1. 增訂廢(污)水委託處理所需支出為消極利益之類型(7)
  2. 刪除經常性支出成本計算結果有一個以上時以平均值認定規定

增訂違法水量或污泥短少量得依許可核准資料計算之方式增訂單位廢水處理成本包括廢()水委託處理之費用。(8)

  1. 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全國同業水準為計算所得利益引用數據來源之一(9)
  2. 明確不法利得追繳無行政程序法規定公法上消滅時效之適用。(修正條文第10)

相關資料細節請參考附檔

請於9/29(星期一)中午前提供寶貴建議於意見單

檔案下載: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總說明

意見單

本案聯絡人:全國工總 黃先生 [email protected]

資料來源:全國工業總會